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银川: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 2016-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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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银川市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1、兴庆区科技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杰民套取专项资金、滥发福利、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取消副处级工资待遇,由正科级降至科员,违纪资金上缴财政。2、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科长张青、副科长杨洁收受礼金问题,分别给予张青党内警告处分,杨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调整两人工作岗位,全部违纪资金上缴财政。3、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管委会投资部副部长丁金虎、贺兰县第六小学校长马慧峰违规办升学宴问题,分别给予丁金虎党内警告处分,马慧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礼金责令退还。
通报指出,以上5人作为党员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却顶风违纪,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5人违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按照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要求,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廉洁自律的模范,为广大群众作出表率。
通报要求,元旦、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成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始终保持严肃执纪、动辄则咎、寸步不让的高压态势,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银川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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